西安下周起试点户口补缺 材料不足也能先行受理落户业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4 18:55:28 阅读量:

 本网讯:自3月1日起,西安市开始实施六项户籍准入新规,降低了西安市区户籍准入门槛。为方便群众办理落户,户籍新政在制定中,尽可能地缩减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例如,买房落户的群众不再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改为提供房管部门《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购房落户)》。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户政处户负责人介绍,在新政刺激下,3月份全市落户9000多人,正在办理手续的有6000多人,这个数字是去年同期的二至三倍。

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经西安市公安局调研,决定从4月17日起,在碑林分局试点办理户口补缺制度。

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这个制度先在公安碑林分局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将会尽快在全市推广,“是在户籍新政的范围内试点,也就是说,目前仅限于六项落户新规。这次试点是‘让群众少跑路,最多只跑一次路’的升级版”。

公安碑林分局户政大队负责人介绍:红缨路派出所、长安路派出所和分局户政大厅是户口补缺制度的先行试点单位。实行办理户口补缺制度后,以告知单的形式对群众所需材料进行逐项规范,让群众一目了然。

例如,王先生去派出所办理买房落户,户籍室民警接待他后,会先行审阅材料,如果材料齐全,立即进入办理流程;如果材料有缺失,会给王先生出示一张户籍材料受理补缺告知单,上面有办理该项落户所需的所有材料,民警会在缺失的材料项前面打钩,以便王先生清楚知道自己究竟缺什么材料。告知单上还有详细注意事项,例如,受理时限从材料补齐之日开始算起;请在多少天之内递交补充材料等。

办理户口补缺制度也可以减少民警重复核验材料,提升办事效能。过去是群众把全部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民警审核受理;现在对群众准备材料先期受理并鼓励群众留存,明确告知所缺材料,让回去准备。一方面可避免群众因个人原因丢失材料,致使重复准备所需材料;另一方面对群众准备齐全的材料盖章编号留存,群众补充材料齐全后,民警对已留存编号材料可不再核验,只需核验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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