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7 21:27:41 阅读量:
根据《陕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3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在此期间,陕西镇巴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规范野外用火,远离森林火灾”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县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要求,各镇(街道办)要围绕贯彻落实《陕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这条主线,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三个严禁”、“六个不准”规定,着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将持续到4月1日。
单位:镇巴县林业局 张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