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7 20:25:23 阅读量:
为切实为林业生态建设保驾护航,在有力地遏制涉林违法犯罪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林政科、林地办、木材检查站、野保站、森防站执法规范化水平。3月9日,陕西镇巴县林业局局务会决定,2017年启动全县“林业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
本次活动为全面落实森林公安机关、林政科、林地办、木材检查站、野保站、森防站涉林刑事、治安以及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权限,切实履行森林公安机关职责;认真落实重大执法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执法过错风险,减少决策失误。
一、目标明确,工作定位清晰。进一步明确林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强化行政执法是为保护森林资源服务、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林政执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执法队伍的职能作用,努力为生态强县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与法制保障。
二、内强素质,加强廉洁自律。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是林业系统的窗口,办事公道,廉洁与否都直接影响着我县林业部门的整体形象。通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结合平时工作,学习业务知识,通过边学习、边提高,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办案、检查过程中,要求每个执法人员都要做到知法、懂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做到公道正派,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罚教相结合,不以罚代教,禁止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
三、外树形象,完善执法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针对目前新形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执法管理,优化执法环境,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做到合理安排,执法合法、合理、合情,坚决纠正只管执法、不讲服务,只顾眼前利益、忽视森林资源保护和长效发展的错误倾向。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公民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监督作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破坏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不受破坏,有效推动全县森林资源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单位:镇巴县林业局 张富荣 程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