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24 14:31:28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叶明星 田定武)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购置了大量警用装备物资,提升了警务保障能力。为物尽其用,该局警务保障部门始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动态使用与静态定人管理相结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其发挥最佳效益,助推公安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建设。针对民警工作、学习训练比较频繁的实际,对各部门民警依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换资产管理电子台帐数据,使装备物资使用责任到人,做到账物相符;对登记、计价到个人的装备物资,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装备物资指定专人负责,杜绝了装备物资损坏无人修、无人管的现象,使《岚皋县公安装备及规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精准物资管理,去向清楚明了。实时监控物资动向,做到人员调离验收到位。随时关注人员变动情况,在人员调离前,认真对个人装备资产进行检查验收,查看装备资产是否存在损坏丢失问题,杜绝人员离开后发生装备资产损坏责任不明、相互推脱现象,确保管理责任到位。
加强日常监督,杜绝装备流失。由警务保障室牵头,联合纪检、督察等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彻底清理,真实了解各部门实物资产配置、使用和管理情况,督促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半年初查,年终盘盈,对检查中发现实物资产遭到损坏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并查明原因,有效地延长了各类物资的使用期,充分发挥现有装备资产的使用价值,避免了资产流失和资源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