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规范执法坚持“五个第一”标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21 16:07:27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德志)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全队民警整体执法能力,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牢牢把握“五个第一”执法标准,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全队民警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执法规范、为民服务”的公安交警队伍。

坚持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价值取向,要求民警要切实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多形式多渠道将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

坚持文明执法为第一要求。在不断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培训体系、执法监督体系的基础上,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贯穿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并将其作为衡量工作、检验队伍的重要标准。推行告知执法、说理执法、宣传执法等执法方式,教育民警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坚持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执法质量为第一指标。将执法质量考评纳入绩效考核,不断完善案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办案人、办案单位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大队法制部门、大队领导“五级”审核制度,做到各个执法环节严把关,避免执法过错。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案件月检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个案评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及群众监督制度等,强力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理论素质为第一抓手。采取“缺什么补什么”和“一对一”针对性培训机制,强化举措,着力提升全警综合素质。把基本法律知识纳入法制培训必修科目,着重抓好法制员队伍建设,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充分发挥网上训练基地的作用,开发网上考核系统,对民警业务知识实行网上考核考评,进一步业务知识水平。

坚持强化监督为第一手段。加大监督工作检查和考评力度,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中队法制员的执法监督作用,邀请人大、政协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民警执勤执法进行监督,同时,聘请社会有责任心的人员为执法监督员,采取联动方式对民警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采取专项执法检查、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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