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友结伙作案再被岐山公安抓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20 18:25:06 阅读量:

 犯罪嫌疑人郝某(51岁,陕西省凤翔县人)、王某(45岁,陕西省陇县人)因结伙实施盗窃被人民法院判刑,岂料出狱后的两人不思悔改,重操旧业,继续结伙实施盗窃。近日,犯罪嫌疑人郝某、王某先后被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20148月至20159月,犯罪嫌疑人郝某、王某结伙作案,采取撬锁方式多次流窜至岐山县、扶风县、眉县等地盗窃他人电动车、自行车,涉案价值9000余元。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凤翔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20164月份,出狱后不久的郝某、王某非但痛改前非,反而重操旧业,再次结伙实施盗窃。两人于20167月至12月期间,先后在岐山县、扶风县实施盗窃他人电动车、自行车5起,后被岐山县公安局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郝某、王某对其结伙实施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现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陕西岐山县公安局 年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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