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8 12:28:18 阅读量:
2月3日、12月6日 先后有媒体报道了渭南临渭区市民尹先生在西安市办居住证时,被告知其身份证号显示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库”中,且是“正在服刑人员”。但尹先生并未犯罪。经华商报记者采访了解,是信息录入错误导致。1月4日,公安临渭分局表示,信息录入错误问题还正在调查中,但是为方便市民,已将信息变更申请表按程序递交陕西省公安厅。
去年11月23日,尹先生在西安市公安局沣东分局阿房宫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得知不能办理,因他的身份证号码出现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库”中,但资料库显示的姓名、照片都不是他,办案单位是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随后,尹先生找到办案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通过查找卷宗档案,当年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呈上来的犯罪人员户籍证明信,罪犯的身份证号前面14位与尹先生相同,但后4位不同。
去年12月2日,公安临渭分局表示,此案2009年由公安临渭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侦办,但多个单位都有录入资料库的权限,将会调查核实。次日,该局回复,2009年还没有该资料库,资料库信息非解放路派出所录入,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1月4日下午,公安临渭分局回复,通过近期分局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当年解放路派出所的案卷信息全部正确无误,信息录入错误问题还在调查中,但为了方便市民,目前已经将信息变更申请表按正常程序递交陕西省公安厅,再由陕西省公安厅上报公安部进行变更,因为该资料库的变更权限在公安部。(华商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