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网上逃犯被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成功规劝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7 16:25:16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焦晨)近日,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紧紧围绕打击主业,进一步加大追逃犯、破积案的工作力度,通过送达犯罪嫌疑人敦促投案自首通知书、并对逃犯家属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规劝2名上网逃犯投案自首。

案件一:   

2016813日晚,天气炎热,两个好友出去玩,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可是高某与母某因想去玩的地点不统一,在本市新城区三星村发生争吵,继而两人发生互殴。在互殴过程中,高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母某胸部、背部捅伤。接警后,新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并及时受理进行查处。高某看到母某身上流了大量的血,惊怕畏罪潜逃。后经鉴定,受害人母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二级轻伤,新城派出所即将高某列为犯罪嫌疑人。

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还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新城派出所民警一方面反复多次到高某的家中,对其家属亲友进行法律思想攻势,讲清投案的宽大处理政策,希望其家属能够劝说高某投案;另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搜集线索,积极寻找高某的踪迹进行抓获。最终,犯罪嫌疑人高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于2017210日给办案民警发来一条短信:我现在在山东青岛,我向公安机关自首。新城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前往山东青岛进行抓捕。

当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赶到犯罪嫌疑人高某所说的地点时,却并没有见到高某。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继续给高某打电话做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沟通,高某最终于放下思想包袱,打消顾虑,说出了自己的实际位置。当派出所民警出现在他的面前时,高某跪下哭着说:“真的不逃了,太累了,我愿投案,希望公安机关能宽大处理”。214日下午7时许,高某被安全押解到韩城,办案民警顾不得休息,连夜进行审问,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其用匕首捅伤母某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男,26岁,系本市芝阳镇人)已被韩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二:

20154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段某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薛某经事先预谋,携带剪钳、工具刀、手电等工具窜至本市新城区秦晋大道路东、金塔路以南的地下工程管网里,盗取电力部门的铜芯电缆35米,价值约15000元。后三人分两次将所盗的电缆卖至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废品收购站,获得赃款6000余元。作案后,刘某一直潜逃在外,新城派出所多次组织抓捕未果。201555日,刘某某被列为网上逃犯追捕。

2017年春节前夕,追逃民警通过走访,得知网上逃犯刘某春节期间可能要回河南老家过年的消息。所长张建国和追逃民警多次给其家属打电话做思想工作,并联系刘某户籍地派出所代发犯罪嫌疑人敦促投案自首通知书,配合追逃工作。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威慑和感召下,刘某最终选择投案自首。201721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6岁,河南内黄县人)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新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其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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