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4 23:39:15 阅读量:
家住汉中的张某,2016年6月17日晚,通过“附近的人”添加了被害人杨某某(女,15岁,初三学生)为自己的好友。聊天中,张某让杨某发点暴露的照片,并承诺每张支付1000元,还提出如果发生一次性关系便给其1000到2000元钱,禁不住金钱诱惑的杨某便前后共与他发生了4次关系,并拍摄了其多张裸照。可张某并未如约给她钱,杨某要求张某删除裸照未果并发生争执。最终,杨某某选择向父母坦白并报了案。2016年7月25日下午,民警将计就计让杨某某约张某某在南郑县大河坎镇旱莲酒店见面。随后,张某某被警方抓获。(华商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