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四重点”强化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不放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0 23:11:58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汪铭、柯垚)2017年春运启动以来,为给全县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立足“四个重点”,持续开展以“春运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一、以重点人群为重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了对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及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组织民警定期深入到新城社区、老城社区开展春运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特别是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违法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使其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还明确中队民警深入到客货运企业,面对面的向客运驾驶人讲解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二、以宣传阵地为重点,深入开展普及教育。为了扩大宣传面和受益覆盖率,在公路沿线社区、各加油站展出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散发宣传材料,使过往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机动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假牌套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形成互相督促、互相纠正的良好氛围。同时,以车管业务窗口及违法处理窗口为重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光碟等方式,认真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断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人、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他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牢记文明交通行为、抵制驾驶陋习。

三、以勤务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温馨提示。立足工作实际,在利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要求民警要把日常勤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要求路面执勤执法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将宣传单发给过往车辆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提醒他们注意安全行驶,切实做到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使违法驾驶人明白为什么受处罚。此外,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控,为广大驾驶人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讲解新法新规、讲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让他们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做到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四、以社会化宣传为重点,深入开展“警媒联动”宣传。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面,积极协调联系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城区大型LED屏幕运营商,充分发挥媒体宣传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文明行动计划的内容、目的和意义,突出交通安全宣传的法律性、警示性、知识性、提示性,扩大宣传的影响面,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广泛宣传交通秩序整治措施及交通违法的危害,积极营造整治氛围,通过摆放展板、张贴标语,播放光盘、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地开展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驾驶人注重文明交通,拒绝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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