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24 17:09:44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汪华平)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旺季,烟花爆竹的事故、案件和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案事件发生,岚皋县公安局紧扣“组织、排查、治理、宣传”四个环节,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储存、贩运、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岁末年初社会大局稳定。
紧扣组织部署,全面谋划推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春节安全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务必将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作为春节期间治安管理的重点内容抓紧、抓好、抓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分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将烟花爆竹管理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在此基础上,治安大队与各派出所和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从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督查跟踪。县局采取抽查、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紧扣摸底排查,堵塞安全漏洞。一是摸清底数,心中有数。全面清理全县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和网点,做好基础信息采集登记和备案,切实掌握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做到详细准确、不遗不漏,目前,全县共采集登记烟花爆竹销售企业2个、储存库房2个,零点销售网点260余个。二是拉网排查,不留死角。治安大队牵头,联合安监部门、派出所对辖区内可能私制、私存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部位、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截止目前,共检查重点单位10余家,销售网点220余个,发现安全隐患30余个,当场责令整改20余个。三是严格监管,强化监督。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对烟花爆竹的购买,严格按照规定审批,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进行烟花爆竹信息系统开具运输证,并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将辖区内因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的人员,纳入监控视线,随时掌握其现实表现及动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紧扣打击治理,严惩违法犯罪。一是强化查缉布控。充分发挥专业整治力量职能作用,每天分组分批不断深入街面,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重点路段、时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二是严处违法行为。在摸排、检查的基础上,发挥治安巡逻队、社区网格员、小区物业保安员的优势,深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开展摸排、跟踪、守候等工作,及时发现非法生产、存储、燃放、运输、购买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
紧扣宣传教育,确保工作实效。一是集中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贯穿于工作的始终,该局联合县安监局每年一次集中对全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明确在烟花爆竹行业中的“可为”和“不可为”,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操守意识,避免在管理中无所适从或盲目随从。二是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全方位、深层次的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经营烟花爆竹的业主自觉遵守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非法贩卖、贮藏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性。印制烟花爆竹宣传手册,发放至群众手中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拓宽涉爆线索来源,最大限度地挤压涉爆违法犯罪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