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交警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执勤执法能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09 10:50:24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德志)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以执法检查为突破,以规范执法为保障,通过强化民警规范执勤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思想教育。大队针对个别民警上路执法用语不礼貌、不规范,对群众不耐心等问题,专门召开思想教育动员会,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要求民警认真查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名民警的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二、转变执法观念。大队把人性化执法渗透到日常执法工作中,使民警转变执法观念,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教育广大民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满意这一高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周到服务;按照《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文明用语,要求全体民警一定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在上路值勤、执法过程中,遇到有语言过激,行为不轨等驾驶人员时,要做到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在执法中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不卑不亢。要准确把握交通违法人的心理变化和感受,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执法督查。一是督导民警在交通执法过程中,掌握好宽严相济,做到既要执法严格,又要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大队带班领导深入中队、服务窗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规范执法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文书检查制度。大队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每周大队例会上进行通报,及时要求民警进行整改,避免出现执法失误。

四、强化法制培训。大队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促使民警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克服以管理者自居的作风,执勤执法应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说霸道话、不做霸道事。大队利用空余时间对协管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各类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勤执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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