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载体 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15 17:09:36 阅读量:

    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紧密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大力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

近年来三原法院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突出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坚持以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和监督制约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化统一规范立案、诉讼风险告知、执行风险告知等做法。把信访工作纳入流程管理,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更加便民、利民,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管理。突出审判、执行工作主业地位,把文明司法和实践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紧密结合,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平均审限等制定具体的控制标准,修订《案件质量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各业务庭和办案法官审判质量管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推行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及时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办案的整体效果。

进一步规范审判方式。积极推行和扩大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做法,有效地保障简易程序既公平公正又真正简易的效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尽最大努力使当事人无论输赢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有效地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陕西三原法院 徐微娜 梁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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