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4 17:23:46 阅读量:
本网讯 (通讯员 胡智洵)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现场,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台,就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频繁,行车视线受阻,路面湿滑,安全隐患增大等诸多方面进行安全提醒,还进一步强调了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倡导广大群众安全文明出行。在宣传现场针对群众解释提出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一一解释,并且向群众发放了“致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封信”、“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交通安全小卡片”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
通过本次借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防各类交通违法,有效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