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1 22:34:10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李增勇 罗传勇)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
2016年的12月2日是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倡导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汉阴交警向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二、从我做起,不酒后驾驶车辆及疲劳驾驶。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减速慢行,不截头猛拐。
三、从我做起,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在禁鸣区域鸣喇叭,不超载人员,不超速飚车。
四、从我做起,驾驶机动车要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服从民警指挥,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不开霸王车。
五、从我做起,集中思想驾驶车辆;行车中不拨打、接听手机,确保行车安全。
六、从我做起,不驾驶超载车辆,做到乘客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七、从我做起,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车容整洁,夜间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
八、从我做起,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关注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以你的身体力行和率先垂范,为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作出榜样,做守法模范、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共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自我约束是文明礼让的基础,文明礼让是和谐社会应有的道德品质,予人方便就是于己方便,每个人既要对自己的交通安全负责,也要对他人的交通安全负责。让我们携手共进,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交通市民,为创建“平安汉阴”贡献一份力量。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