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公安:“四项措施”加强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28 16:49:07 阅读量:

 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水平和筑牢全体民警廉政思想,岚皋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防范为先,加强领导,采取四项措施大力提升队伍廉政建设水平,切实增强全体民警拒腐防变的能力,着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工作新格局。

严格落实制度,筑牢拒腐防变根基。该局加强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召开廉政监督员会议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改进公安工作,不断推进从严治警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该局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全体民警的工作思想状况、制度落实情况、遵守纪律等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该局制定出台《岚皋县公安局“为警不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一般民警“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进行具体明确规定,做到全方位、无盲区。同时,各党支部利用“定期活动日”、“作风建设月”、“两学一做”等学习活动,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组织全局5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该局加大廉政宣传力度,以思想政治教育、廉政警示牌、警示教育基地为载体,并经常组织民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吸取他人教训,认真查摆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全体民警公正文明的执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廉政思想防线。该局通过短信、微信群、手机报等新型媒体大力宣传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先进典型,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使全体民警不断增强廉洁理念和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

加强内外监督,构建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廉政准则”要求,实行问题责任倒查,形成“内外监督、以查促防,以改促建”的长效机制。在执法过程中,该局严格落实监督执法的相关规定,杜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当事人进行“吃、拿、卡、要”。同时,重点抓住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体民警树立起榜样,做到执法为民和廉洁自律。并通过走访入户、电话访问等方法,定期向辖区群众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警队、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据统计,今年来,该局先后警示训诫和诫勉谈话5(其中,对发生失职和工作推诿问题负有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予以诫勉督导2人;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核排名靠后的予以诫勉督导1人;对违反廉政纪律所队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2);查处违反社会公德、生活纪律的民警2名,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县纪委交办的5起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反馈;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300人次;开展“廉洁过节”等专项督察10余次。全局未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的违纪问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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