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13 00:42:23 阅读量:
自“夏季攻势”开展以来,黄陵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多方位获取线索,不断加大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力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该大队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城区农贸市场邓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烧烤摊位的面筋存在非法添加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硼砂,于是对邓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烧烤摊位的面筋分别进行检查并进行抽样送检,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显示邓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的烧烤摊面筋中都非法添加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硼砂。该大队民警立即对邓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的烧烤摊面筋进行扣押,并到其家中对剩余的面筋进行清点扣押,同时迅速对三人分别展开讯问。
经调查,邓某某、刘某某、闫某某三人分别从2014年7月、2014年6月、2012年5月开始在县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烧烤摊位,烧烤摊面筋都是从泾阳某处进货,自己并没有见过供货人,每次都是通过电话联系订货,收到货后将货款打到其指定的账号上。面对确凿证据,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刘某某、闫某某对经营非法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刘某某、闫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黄陵县公安局通讯员 贾文娜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