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一5旬男子三次在邻居家纵火被刑拘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30 20:53:42 阅读量:

      陕西商州区板桥镇的刘某,分别于今年的421日凌晨、624日凌晨、75日凌晨,先后三次窜至商州区板桥镇潘河村陈某某家,在其猪圈、柴棚、厕所放火,致陈某某家的猪圈、柴棚、厕所均被烧毁,并因厕所著火引发陈某某居住的房屋着火。日前,刘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商州公安分局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在遭到连续被人纵火后,陈某某向商州公安分局报警,公安商州分局指派刑侦大队五中队迅速出警,在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经过摸排走访,调查取证,采用各种手段,于920日成功侦破了该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落入法网。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现年51,商州区龙王庙乡李河村人,他因与受害者陈某某去年因一件琐事发生过矛盾,便怀恨在心,即想采用放火的方式威胁陈某某,进而达到报复陈某某的目的。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时,要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万万不可采取极端方式来处理问题。这样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会增加新的矛盾,到头来是害人害己,把自己亲手送入牢笼。(周亚军)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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