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3 11:49:18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德志)立秋以来,天气渐渐凉爽,为遏制秋季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态势,避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大力开展整顿酒后驾驶机动车行动,严防秋季“酒驾”反弹。
一是明确重点,狠刹酒驾之风。为确保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和高发路段的全面管控,大队把晚上8点至12点作为酒驾违法整治重点时段,全警动员,重点布置警力,突击严查。以各乡镇和城区道路为重点巡查对象,以路面行驶的大小客车、私家车、摩托车、大小货车为重点监管对象。凡发现异常情况,一律叫停检查,绝不放过一辆可疑车辆,及时用酒精测试仪等科技设备固定证据;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坚持做到“五个一律”。
二是重拳出击,全面部署整治。大队在前阶段整治工作基础上,不间断分析总结,不断更新做法,创新警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坚持定点明查与巡逻查处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对驾驶员进行监督。为防止违法人员靠打时间差的方式逃避处罚,科学调整查处时间,实现重点区域警力的全面覆盖,通过严查严管,极大震慑酒驾驶违法行为人,真正的做到打好“持久战”;对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一视同仁、从严处罚,不以任何理由降格处罚,使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触的高压线。
三是规范执法,确保自身安全。要求执勤执法民警在查处驾驶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使用规范用语,严密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对醉驾后行为失控的,使用合法措施将其约束到酒醒,约束期间应当随时观察当事人情况,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避免驾驶人发生意外。同时要求全体参加执勤民、辅警注意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严防受到不法伤害。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充分调动媒体的工作积极性,主动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参战,突出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双微”公众平台等各种新媒体形式,曝光涉酒违法车辆,及时播报违法信息,广泛宣传交通安全驾驶常识,制作播放宣传片,进行普法教育和相关专题报道。组织民警在辖区各大饭店、酒店、KTV歌厅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在最醒目显示屏通过游走字幕和悬挂宣传条幅,设置提示牌,张贴提示贴画,开展温馨提示,提醒驾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使驾驶员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酒后驾车的危害,掀起交通安全宣传的强大声势,确保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