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加强受立案制度改革 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09 16:49:55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祝敏芳 叶明星)近年来,安康市岚皋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始终坚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软、硬实力,完善执法新机制、彰显执法新成效。该局连续3年被陕西省公安厅授予“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称号,连续3年荣获“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完善受立案监督机制,规范执法标准。通过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对全局各类警情、行政、刑事案件进行巡查,切实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受、受案必查、查案必督、结果公开的案件办理监督机制,有效解决受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公正、按时办理。让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出公平正义。

建立执法考核新机制,全覆盖“无缝隙”。将案件质量、执法办案场所应用、办案区台账登记、办案区“四个一律”、音视频资料上传、涉案财物管理、接处警及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等全部执法环节纳入考核,做到执法考核全覆盖、“无缝隙”将执法质量考核成绩作为硬指标,纳入执法单位综合考核中,做为单位评先评优以及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推动整体执法质量的提高。

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强化案件审核。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对全局各办案单位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统一进行审核把关,从程序和证据方面严格把关,并及时督促整改,力求做到案件程序规范,证据充分。该局自实施“两统一”工作以来,移送起诉的案件无做不诉、判决无罪的情况。

案卷统一归档管理,确保处置及时。各办案单位对办理的未破行政、刑事案件卷宗按规定时限报送案管中心,案卷管理民警对案卷材料集中梳理、审核,对案件卷宗、证据和涉案物品等进行完备性审查,对存在缺少走访材料、视频证据、随案物证等没有调查清楚的案件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责令整改,确保执法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对接收、借阅、归还、归档等均做到登记完备、并分类归档。确保案卷流转有序、去向清晰、保存完整。

落实“三个回访”制度,提升管理水平。落实对接处警、案件侦办、窗口服务“三个回访”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通过回访,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办案、办事中,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和温暖,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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