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12 17:35:23 阅读量:
8月9日22时许,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的在押人员王某在监室内看电视时突然右下腹剧烈疼痛,脸色苍白,大汗淋漓并伴恶心呕吐,身子蜷成一团,睡在地上抱着肚子呻吟着。
看守所监控民警发现后立刻电话报告看守所医生,两分钟后看守所医生同值班管教民警把王某带到看守所卫生室,经过查体发现王某腹部平软无压痛反跳痛,右下腹外侧腰背部有压痛,小便不畅、颜色发黄。根据其临床表现可能为右侧急性尿路梗阻。给予口服扩张输尿管及抗生素药物治疗后半小时症状缓解。
8月10日凌晨5时在押人员王某右下腹再次剧烈疼痛并放射到腰背部,给予口服药物治疗后疼痛缓解不明显,为进一步明确诊断并治疗,所内医生及时向所长惠永飞汇报王某病情并建议出所做辅助诊断检查。经所领导同意并精心按排部署下抽调两名县武警中队战士负责看押任务,看守所配备一名司机和医生负责为王某检查。经B超检查显示王某右肾积水,右侧输尿管下段结石。医院专家门诊医生看后考虑右侧输尿管结石较大,药物不易排出,时间久了有可能发生肾脓肿及坏死,建议尽快碎石治疗。
看守所根据王某病情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子洲县公安局主管领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安全,指示办案单位给予王某取保候审,王某于当天下午16时被取保释放。通过对王某采取变更强制措施,充分体现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减少羁押安全风险,保障了监所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