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11 15:14:23 阅读量:
本网讯 (通讯员 邱怀志 周歌)
今年21岁的余女士是石泉县迎丰镇庙梁村人,目前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大学三年级,她平时热爱健身运动,骑车、爬山、跑步等项目,都是她坚持的健身项目。眼下,正值暑假,余女士仍然坚持每天锻炼。7日中午时分,余女士骑自行车健身之后,来到石泉县迎宾路一家网吧查阅资料。
然而,走出网吧后,却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翼而飞”。找了一圈后仍不见踪影,情急之下她选择了报警求助。石泉县公安局信息指挥大队图巡图侦中队值班“警花”余巧云、熊婕通过调取事发地周边视频监控资料,很快便锁定盗取自行车的系两名“小嫩草”。
两名学生模样的“小嫩草”在盗取自行车后,一路骑行到珍珠河畔广场。随后,城关派出所民警在珍珠河畔广场找到了两名“小嫩草”。由于两人均系未成年人,民警对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要严打管教子女。面对警方及时高效的作风,看着“失而复得”的自行车,余女士不停地表示着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