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男子无证酒驾机动车 罚款拘留悔已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01 15:10:38 阅读量:

 夏季是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高发时节,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然而就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无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触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高压线”。近日,汉中洋县一名驾驶人无视交通安全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驾驶一辆未定期检验的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7281040分许,洋县交警大队巡查中队民警在辖区洋铁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牌号为陕FEW的二轮摩托车遇交警检查卡点时,突然减慢速度,犹豫不前。发现该可疑车辆后,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在询问其是否有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证件时,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身上有教浓的酒气。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的调查。经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检测后,其体内酒精含量达50mg/ml,属酒后驾驶。经查该摩托车驾驶人陶某,男,现年43岁,洋县关帝乡村民。经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并未发现其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信息,属无证驾驶,且陶某所驾驶的陕FEW车牌的二轮摩托车检验有效期到201410月,属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当日该陶在居住地街边一家酒坊喝了二两包谷酒,自认为酒量不错,就驾驶其摩托车进城办事,途经洋铁路段被辖区巡逻交警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陶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驾驶未定期检验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三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罚款1700元,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处罚。面对法律的严惩,陶某虽已经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但后悔已晚矣。(陕西洋县交警大队通讯员 黄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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