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9 10:22:46 阅读量:
姜某(女)宝鸡市人,2012年在商州某企业临时打工时,为了用于超前消费,其于2012年3月向商洛农行某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透支信用额度为3万元信用卡一张,截止2016年5月27日,透支本息合计33000多元,其中本金26000元。银行多次催收,姜某拒不还款。
农业银行遂向商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经侦大队进行立案调查后,多次查找姜某未果,根据银行提供的确凿证据,经侦大队于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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