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县“三要求”发挥好驻村干部三个作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2 15:01:18 阅读量:

   近日,潼关县在选派第二批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动员大会上对第一书记的职责任务及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办法,并要求其驻村工作期间要发挥好三个作用。

一是抓班子、强队伍,发挥基层党建的“主心骨”作用。第一书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发挥好主心骨作用,要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开展扶贫攻坚的突破口,牢牢抓在手上,贯穿工作始终;要以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为抓手,认真落实“六大工程”和48项具体任务,把硬件建好、把软件完善好;要规范各类文件资料,特别是“三会一课”记录,党员大会、班子会、党小组(功能型支部)会的记录,做到会议有记录,工作有痕迹。

二是抓扶贫、促发展,发挥脱贫攻坚的“带头人”作用。第一书记要坚持把富民强村作为驻村工作的核心任务,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上多下功夫;要注重发展产业,结合村情,结合市场,结合“一城三园两带一长廊”的战略布局,选准突破口,持之以恒的抓下去;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银合作”、“公司+农户”、“互联网+农产品”等合作新模式,力争打造一批精准扶贫新高地;要学习三农,研究三农,破解三农难题,争做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是抓服务、办实事,发挥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作用。 第一书记到村后,要第一时间入户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急、所需、所盼,争取解决一批群众反映迫切的热难点问题,办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作者:雷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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