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13 14:06:47 阅读量:
前言:作为患者来到医院看病本应受到同情,然而由于患者自身对其病情缺乏治疗信心,趁人不备,跳楼自杀。患者家属情绪激动,不能理性、冷静面对事实,采取非法过激行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办公秩序,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
近日,商洛商州城关派出所及时查办一起“医闹”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经查,2016年7月11日14时50分许,因巩某生在商洛某医院治疗期间跳楼自杀,其家属巩某涛、巩某利、巩某粮、李某霞、李某红、李某峨六人在医院大门口采取摆放花圈、堵门等非法过激行为,时间长达半小时之久,严重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办公秩序。
民警到达现场,先期对死者家属进行思想工作,但家属情绪激动,拒不配合,依然采取非法过激行为。期间,引起就诊患者及过往群众聚集围观,为及时有效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就诊秩序,民警依法将涉嫌违法的死者家属强制带离现场。
依据查证事实,经报公安商州分局批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巩某涛、巩某利、巩某粮、李某霞、李某红、李某峨六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商洛商州公安城关所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