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3 18:43:09 阅读量:
近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城关派出所接连查处三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有效的遏制了缠访、闹访、非访蔓延势头,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2016年6月16日8时10分,商洛商州城关所接商州区人民政府保卫科电话称:“有人在区政府院内吵闹,请求出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寇某某以反映问题为由在区政府院内、楼道大吵大闹并扬言问题得不到解决就要跳楼,时间持续长达半个小时,严重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后经报公安商州分局批准,依法对寇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6年6月20日10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赵某霞在值商州区委礼堂开会期间,在区委礼堂外大吵大闹并用手不断拍打会场大门,之后又用身体拦截出入车辆,造成交通堵塞,现场秩序极其混乱,引发大量群众围观,严重影响区委礼堂周边社会公共秩序。违法嫌疑人在出警民警达到现场后,反映激烈,拒不听劝,后民警依法将其带离。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女,商洛商州刘湾人。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报公安商州分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016年6月22日15时10分,商洛商州城关所接商州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工作人员报警称:“有群众在区政府一楼大厅闹事,影响政府办公秩序,请求处警。”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赵某娥因为之前儿子在麻池河游泳时溺亡,其亲属认为政府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关责任,逐前往区政府进行非访。赵某娥与其亲属闫某、闫某某三人在区政府上访时采取哭闹、辱骂、殴打区政府工作人员等过激方式,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严重影响到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后民警将三人依法带离现场,经报公安商州分局批准,三人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理性维权勿冲动,身陷囫囵方知悔。
(商洛商州城关所民警 李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