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2 08:45:32 阅读量:
2016年6月20日,富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经缜密侦查,快速出击,成功抓获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会(女,51岁,身份证号61212819650715344X,家住富平县刘集镇北甫村范家组)。
2015年5月25日,富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富平县刘集镇北甫村张某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500万余元,现存款户无法支取。接到举报后,民警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张某会利用在富平县泰丰小麦专业合作社担任业务员一职,自2012年3月开始帮助该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10余万元,被富平公安局上网追逃(在逃编号:T6105280109992015080017)。6月20日晚,民警在莲湖大街天宫酒店801室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会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会已移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信息员:郎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