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6 19:06:11 阅读量:
近日,榆林市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会议在市公安局八楼会议室召开。榆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寿平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榆林市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各县分局公安局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大队长、技术中队长以及榆林市公安局有关警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组织开展好我市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决定从2016年4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战役,集中对“盗抢骗”等侵财犯罪发力,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推动“平安榆林”建设作出贡献。
杜寿平讲话强调,要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县区、各部门、各警种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紧密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继续秉承“破大案、保稳定,破小案、暖民心”的要求,不断强化手段措施,用破案战果体现惠及民生,促进平安榆林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及时进行决策部署。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实行责任管理,研究细化和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中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发挥打击盗抢骗犯罪主力军作用,公安各警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联合作战,法检两院要密切协作配合,及时依法起诉、依法审判,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按时完成既定目标。各县区、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好各自年度和三年任务目标,强化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意识,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内部合作、公检法司密切协作、财政部门经费保障、宣传部门新闻宣传等各项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市打防管控的整体作战能力。通过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切实降低侵财类案件发案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