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5 11:40:36 阅读量:
为全面落实维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榆林市委维稳办通过调研,努力探索研究维稳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市级维稳成员单位考核机制,明确了考核工作“四化”原则,全力提升维稳工作整体水平。
一、考核任务严格化。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钱劳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寿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目标任务,严格了考核工作程序,细化了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二、考核指标科学化。一是突出考核内容系统性。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形势研判、情报信息、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列为考核工作共性指标,同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根据各成员单位维稳工作具体职能,设置了个性指标和加减分项目,合理赋分。二是突出考核对象可比性。针对各被考核部门职能职责不同,所承担的指标及完成任务的难易程度不同,将被考核单位分为A、B、C三组进行考评,使考核结果的对照比较和排序更趋科学合理。
三、考核方式规范化。按照考核评分细则,结合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日常与年终相结合、实地考核、分类考核、自查自评等方式进行。根据被考核单位对各项任务指标的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和工作成效等为依据进行量分。要求有文件资料、有具体措施、有台帐数据。
四、考核结果实效化。依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对成员单位分类排序,考核成绩79分以下为不达标,80分以上为达标,每组按照既定的比例,在达标单位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优秀单位。考核结果全市通报,优秀单位颁发奖牌,考核成绩不达标的成员单位,予以警示通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