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3 18:36:42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王俊杰 罗传勇 韩冰)2016年5月28日9时许,接110指挥中心指令,316国道1951km+850m(涧池镇西坝村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超越一辆电动车的过程中,与电动车发生擦挂,致使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肇事车辆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后,事故科科长王俊杰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警力去追查,寻找肇事车辆。
通过该路段摄像头,网络摄像头手段,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锁定该肇事车辆为皖S2L8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并迅速与该车辆驾驶员取得联系,办案民警驾驶公务车辆按照该车辆驶离方向进行追寻,肇事驾驶员李某(男,安徽省毫州市人)接到民警的电话时车辆已进入湖北省高速路段,并没有按照民警的指示在最近的高速路服务区停靠等候民警到来接受勘查,也中断了联系,办案人员从湖北折回到事故现场,将肇事车辆肇事过程形成证据链。在该车辆将被批准要录入查缉布控系统时,肇事驾驶员李某主动与办案民警联系,并赶到汉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受调查,主动请求与电动车驾驶员取得联系,原谅自己的过错行为。
目前,此逃逸案件成功告破,给了电动车驾驶员和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2016年6月8日11时许,电动车驾驶员将“执法有力,行动迅速”的鲜红色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以示感谢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