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06 14:13:51 阅读量:
本报讯 (通讯员 秦宏 姚文) “都怪我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心存侥幸,以后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6月5下午,在安康市石泉县喜河派出所,因故意遮挡车牌号被依法严惩的“任性司机”刘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懊恼,而他也因自身的荒唐因为付出“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的沉重代价。
当天下午15时许,喜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道路例行巡逻时,发现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黑色越野车存在故意遮挡号牌问题。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起初,驾驶员刘某一再声称对遮挡号码问题毫不知情,且不愿配合民警检查,甚至不愿出示其驾驶证、行驶证。
随后,民警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为其讲解相关交通法规,在民警的努力下,刘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据刘某介绍,当天其从县城到喜河镇辖区女朋友家中玩,因担心超速等问题被民警处罚,便荒唐地用布条故意遮挡住了车牌号。然而,其侥幸行为终究未能逃过民警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