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02 12:44:04 阅读量:
本网讯 (通讯员 周歌 吴挺) “民警您好,今天早上起来发现我家的一辆踏板车被撞坏了……”“您好,我家停放在楼下的一辆摩托车昨天晚上不知被谁家的车给撞坏了……”
根据受害群众的报警情况,石泉县公安局向阳社区警长陈乐文,及时组织民警察看事发地周边视频监控资料,并最终锁定肇事的小轿车。
当时,由于自己情绪过于激动,将停放于自己车附近的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踏板车不慎撞倒,随后,陈某并未理会,便径直驱车而去。经过民警的协调,肇事车主陈某为摩托车主和踏板车主分别赔偿了280元的损失,另外,民警也对陈某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和教育,民警提醒陈某日后要自觉地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尤其在开车时不可以情绪化,真正做到理性驾车、文明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