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27 17:20:20 阅读量: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尤其是涉众型网络性经济犯罪活动的频繁发生,打击经济犯罪、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也日显重要,经侦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力军,要充分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提升经侦工作理念,创新打击经济犯罪新机制,更好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谐发展。结合吴堡经侦工作实际,浅谈如何创新打击经济犯罪新机制。
一、吴堡经侦部门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打击经济犯罪的专业力量匮乏。目前,吴堡经侦系中队建制,经侦民警中法律专业5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人,乡镇企业管理专业1人,财会、税务、金融等专业人才极度匮乏,受人员配置所限以及警力不足等原因,再加上基础工作薄弱,信息化水平低,侦查破案手段单一,现有力量不能为经侦侦查破案工作提供强有力地支撑,制约了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公安机关内部没有形成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信息化时代进程加快,经济犯罪领域不断扩充,许多网上诈骗、电信诈骗等与刑侦、网侦、治安、技侦等部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从日常协作关系看,对于经侦部门的协查、协作请求,其它职能部门虽然基本能够做到有求必应、有求必答,但参与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较差,特别是个别警种和部门,协作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成效。
(三)经侦基础工作薄弱。首先,虽然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协作联席机制,但是还存在着“协作不到位、信息不共享”等问题,很多的协作配合都还是靠“人情”,有时协作机制流于形式。其次是对派出所经侦联络员培训指导工作不够全面,导致派出所民警在打击经济犯罪的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从而出现“有案不敢接、接案不知如何办”等现象,导致有时经济案件流失。最后是宣传力度不够,走访非公企业不到位,有时候得不到企业的信任、支持,认为只要民警介入就要查问题,导致少数企业不配合工作,甚至出现排斥、消极抵抗等情绪,给经侦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四)侦查理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强。经侦民警在执法理念上,单纯追求多破案,快破案,对如何更好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如何更好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视不够;在办案机制上,民警情报导侦意识不强,传统侦查方式在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单打独斗,不善于有效整合、利用内外资源,信息化应用和网上作战水平较低,多地区、多警种合成作战的模式未建立和广泛应用,没有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建议
(一)积极健全机构编制,恢复经侦大队建制。目前,吴堡县公安局经侦部门系中队建制,原隶属于刑侦大队,2015年4月份起隶属于新成立的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有民警8人,其中在职在编民警4人、工人2人、协警2人。由于自身体制的缺陷,给创新打击经济犯罪机制带来极大的困惑。作为专业的打击经济犯罪队伍,吴堡县公安局经侦中队加强自身建设恢复经侦大队建制刻不容缓。
(二)强化经侦业务培训,提升经侦业务素质。伴随着新型经济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新手法层出不穷,经侦民警的知识结构会不断暴露出不完善的地方。为保证民警能够按要求完成绩效,从而推动组织绩效的全面提升,经侦部门须根据民警的需求,定期不定期地聘请专家学者,以专题讲座的方式,组织民警开展经侦业务培训工作,并建立民警的执法培训档案,民警的执法培训档案可作为民警年度或阶段性绩效管理与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完善统一接处警制度,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落实案件初查制度,重点落实好《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防止久拖不立、久侦不破;发挥集体议案制度的实际功效,确保案件走向的准确性;建立和完善主办侦查员责任制,明确一线办案民警和各层级领导的工作职责;建立案件回访制度,真正引进外部监督机制。
(四)积极探索侦查破案的新战法新技法。借鉴成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将网侦技术、技侦技术和传统侦查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互相支撑,互为补充,实现快速破案、精确打击的目标,牢牢把握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动权。同时,要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对于实践证明确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要抓好巩固和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研究和探索新措施、新办法,不断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五)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调动民警的积极性。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是一项要求民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工作,民警积极主动去思考、作为与被动执行的工作效果会有非常大的差异;公安经侦部门只有在健全和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长远的眼光,才能创新经侦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励民警主动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激活队伍潜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全面、扎实、深入推进经侦工作新发展。
(吴堡县公安局 李云隆 王探兵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