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残疾人理应同情但动手与别人打架同样受处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18 1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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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本身是一位残疾人,平时村民们在生活上都很照顾他,近日,王某某在开村民大会期间,因琐事与另一村民崔某某发生纠纷,进而双方扭打在一起,公安商州分局杨峪河派出所迅速出警,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分别对二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5月15日,杨峪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商州区杨峪河镇某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期间,王某某(残疾人)与崔某某因口头琐事发生纠纷,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请求处警。 杨峪河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两人已被村民拉开了,但发现两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但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了很大困难,因为都是本村人,很多在场的群众都不愿作证,调查取证无法进行,派出所民警想方设法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利用晚上时间着便衣去群众家中取证,终于使案件固定了证据。
目前,公安商州分局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分别给予崔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给王某某处于三百元罚款处罚。(周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