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法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10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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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国查处了100于名部级“老虎”,“苍蝇”更是不计其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于类似“苍蝇”的小问题和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老虎”似的大问题,也要一起拍,一起打。
一要“打铁先要自身硬”。 一是要强化公职人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公职人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增强敢打必胜的信念;二是要加强公职人员基本技能的培训和锻炼,奠定查处问题基本能力,不断强化公职人员吃苦耐劳、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从审计细节中发现问题,从处理小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发现大问题的能力;三是继续强化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培训和锻炼,从技术层面找到违纪违规新的突破口,提高应对复杂问题和打硬仗的能力。
二要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打“苍蝇”。 一是要建立“适时报告”制度。对平时公职发现的问题,纪检督察人员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审计组长报告,不漏不瞒,保证所有“苍蝇”均被控制;二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裁量标准,杜绝因人情关系而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三是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屡查屡犯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并通报人事、纪检、督察、法制、信访和后装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凝心聚力,打“老虎”决不手软。 对纪检督察发现的严重违纪和犯罪问题,一是公安部门要敢于碰硬,对违法行为,无论何人何位,都要一查到底;二是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其独立性,顶住各种压力,坚决将“老虎”关进笼子。
四要建立“常、长”机制,确保免疫效果。 “苍蝇”和“老虎”需要坚持经常打、长期打并形成机制,只有把“常”与“长”有效统一的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打”的目的,只有形成制度,“苍蝇”和“老虎”才不敢原形毕露。
作者:赵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