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首例社区服刑人员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08 16:23:10 阅读量:

         近日金台区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经金台区司法局报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被西安监狱依法收监执行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2010犯盗窃罪,被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后入监服刑。入狱服刑后,因王某能够主动服从管教,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及技术教育学习,在劳动改造中表现积极于201525日被监狱所在地中级法院裁定假释,后依法回到原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
王某在获得来之不易的假释机会后,理应好好珍惜,在所在地接受教育矫正,但其再次铸下大错。今年115下午16时许王某某伙同袁某某等三人在凤翔县某旅馆内注射海洛因后被公安部门抓获,王某某被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同时,王某的行为也违反了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经金台区司法局向原裁定假释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撤销我某某的假释裁定目前王某某已被西安监狱收监执行。
这是金台自2011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发生的首例监狱假释人员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案件。通过此次案件告诫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宝鸡市司法局 王小颖 刘琼玮 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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