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交警“五大意识”加强队伍执法规范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06 16:45:25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德志)为了规范队伍的执勤执法纪律,杜绝举报投诉,减少媒体负面曝光,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扣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用科学发展的管理理念,改进和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能力,从强化民警“五个意识”入手,加强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民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水平。
一、强化责任意识。大队始终把加强对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作为做好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求全体民警从“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的政治高度出发,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严格规范执法、文明热情服务,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处理好每一次执勤执法,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不脱岗、不漏岗。
  二、强化群众意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做到令必行,禁必止。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大队鼓励民警要走进群众,采取换位思考、体察民情等方式,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交通问题,听取群众心声,接受群众建议,拉近警民距离,融洽警民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强化民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化发展。
  三、强化文明服务意识。要求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业务以及接待投诉上访群众等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具体工作中,规范着装、统一佩戴标识标牌,而且要始终保持语言文明,服务周到、接待热情,回答问题时要耐心,不推委、不扯皮,实行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坚决杜绝冷、硬、横、推、拖的态度和门难进、事难办、话难听、脸难看的不良作风,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
四、强化廉洁意识。全体民警要以廉洁促公正,严于律己,始终保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侵不占,不吃拿卡要、保持一心为民的公正执法形象。各部门负责人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民警作清正廉洁的表率,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权为民所谋,以保证执法的公正性。
五、强化法治意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必须增强法治意识,严格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情与法、权与法的关系,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不随意执法和乱执法,使各项执勤执法活动严格依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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