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非法载客按上限处罚 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

来源:西安市公安局 时间:2016-04-01 12:51:22 阅读量:

 

摩的非法载客按上限处罚 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

 

本报前天报道了刚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学校门口惊现电动三轮载6个学生飞驰而过的情景,引起西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昨日,西安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军现场带队,西安交警全警上路,现场启动了包括两三轮非法运营、私家车违停等严重交通违法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现场明确民警责任到人,对这些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零容忍。

两三轮车非法营运高限严罚

昨天早上,记者在小寨、书院门等多个重点路段看到,交警已经开始行动,对两三轮车进行查扣,对违停在路边的私家车进行拖移。

上午10时,一年轻男子驾驶一辆两轮车从小寨西路行至长安中路,被路口执勤民警拦下。民警要求年轻男子出示驾照,但男子支支吾吾拿不出来,原来男子根本没有驾照,并驾驶一辆无牌的摩托车。现场民警告诉记者:“西安市在2000年5月份就已经出台‘禁摩’,规定从当年7月1日起在全市二环以内禁止摩托车通行并同时停止办理摩托车入户挂牌。针对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该男子将受到15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

交警联合四部门合力整治

记者了解到,除了小寨、南门,一环路内中心城区及地铁沿线,西安市内主干道如东、西、南、北大街,一环、二环、三环路,解放路、和平路、长乐路、华清路、长缨路、长安路、小寨东西路、丈八东路、文艺路、太华路、雁塔路、友谊路、太白路、唐延路、高新路、沣惠南路、文景路、未央路、凤城八路、大兴路、劳动路、西影路、西延路、曲江大道、西长安街;学校、医院、客运站、大型商业街区、餐饮娱乐聚集区域周边,都是主要监管区域。

西安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胡伟涛说:“新城、碑林、莲湖大队民警还将重点对城墙内两三轮车进行重点整治,对进入城墙内非法载客的两三轮进行逐车查扣。同时,各辖区民警将与城管、交通、工商、残联等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对查扣的两三轮车强制拆除非法加装的车篷、车座。对查扣的非法载客的两三轮车,严格依据《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一律按上限处罚。”

严重影响交通违停一律拖移

在南门里书院门附近记者看到,数十辆私家车停放在路面,而紧邻的道牙上涂着黄色,地面并没有停车位。由于南门里处于交通流量大的繁华区域,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这些车辆逐一拖移。

而就在这时,一辆私家车车主看见交警拖车,立即冲了出来,打算将车开走。车主自称自己就在附近办事,其实知道自己的行为就是违停。而这样的违停,不仅司机离开了驾驶室,而且一停就是一个多小时。现场,民警对该车辆开具违停处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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