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29 20:33:28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德志)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找准队伍管理工作弱点、难点问题,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改善队伍纪律问题,提升整体形象,力争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一、大力加强内务卫生管理。严格按照《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要求和标准,坚持卫生天天打扫,垃圾天天清除,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珍惜和爱护办公环境,保持院区环境优美,设施标志齐全,车辆停放有序,确保大队、中队办公、生活秩序井然,整洁美观。严格落实每周定时检查内务制度,各中队、科室要时刻保持内务卫生,对车辆停放和地面烟头、纸屑、痰迹等容易忽视的“死角”等,要多关注、勤督察,确保整体环境卫生良好。
二、注重保持严整警容警姿。要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着装要求,保持警容严整。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办公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不聊天、玩游戏、打扑克,保持仪容整洁,装束淡雅,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三、认真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体民警必须保持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无阻,确保随时能联系得上;中队、科室负责人离开本县须向大队主要领导报告;民警因私事外出的,要按规定请销假。要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四、严格落实点名考勤制度。大队机关及各中队要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指定考勤员,坚持工作日每天上班点名并记录考勤,确保所属民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严禁办私事、严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五、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足够警力坚守岗位,切实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值班备勤的民警必须按时交接班,严禁迟到、早退或脱岗、漏岗;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值班情况进行详细、如实记录,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根据情况协助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和上传下达工作,不得迟报、误报、漏报信息。
六、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坚决防止民警在“酒、车、赌”等方面违纪问题发生。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饮酒。一经发现,坚决从严处理。
七、严格履行职责。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抓队伍建设的重要的责任。全体民警要树立大局观念,严格执行大队的指示、决定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阳奉阴违现象,确保警令政令畅通。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办案民警公平、公正执法,严禁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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