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荣获“省级平安示范县”称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2-25 1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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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4日上午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府谷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平安示范县”荣誉称号。据悉,“省级平安示范县”每五年命名表彰一次,这是首次命名表彰。
近年来,府谷县不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平安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成果。继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平安县”后,2011、2012、2014年先后三次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具备了申报“省级平安示范县”的条件。
2015年,府谷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各项职能,扎实开展“省级平安示范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两率一度”提升工作,顶住压力、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一年来,全县刑事发案较去年同比下降7.1%,下降幅度居全市第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17.16%,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事故;刑事案件侦破率同比上升3.6%。在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工作中,我县公众安全感达到92.99%,同比增幅0.26%。(榆林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