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7岁,杨凌人)自2015年初开始经营杨凌某餐饮有限公司,从2015年7月开始拖欠其公司员工共36人工资合计20余万元。示范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一直没有放松农民工工资追讨工作。经过治安支队办案民警不懈努力,于1月25日全额追回被拖欠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并于1月28日向农民工全额发放。
近年来,示范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已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十余起,追回农民工工资一百余万元,协助相关部门追回农民工工资五百余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后,示范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将继续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杨凌示范区健康、和谐、稳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