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公安局“四个突出”力推警营文化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1-15 17:50:09
阅读量:
2015年以来,吴堡县公安局始终坚持警营文化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高度重视警营文化工作,采取“四个突出”措施,力推警营文化建设,实现了各项公安工作顺利发展。
一、突出民警“心灵美”塑造,充分发挥文化育警作用。以执法场所建设为抓手,投资350余万元,宋家川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搬入新办公场所,进一步规范办公区域物品放置、设置,建立了健身房、阅览室,确保学习有场所、娱乐有场地、活动有器材。加大对警营“廉政文化长廊”的打造,新填了80余幅廉政书画和展现民警良好精神风貌的照片,时刻提醒民警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坚持每周四上午组织民警学习,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培养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
二、突出民警“形象美”塑造,充分发挥文化励警作用。高度重视典型示范作用,围绕公安工作大力宣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让民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通过月绩效考核,每月评出6名“每月之星”通报表扬,在全体民警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整合全局民警各类专长和兴趣爱好,先后组建了篮球队、乒乓球队等8个兴趣小队,定期组织文体活动,培养健康的业余兴趣,缓解身心压力,增进队伍凝聚力。2015年,全局共评选表彰先进个人和业务能手36人,组织开展了文艺节目、篮球比练、警务技能训练、书画摄影展等14次文体活动,达到了教育、娱乐、实战的综合效果。
三、突出民警“习惯美”塑造,充分发挥文化律警作用。把推进警营文化建设、组织民警参加各类文化活动等新内容纳入对部门的绩效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15年全局组织开展了2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持续正风肃纪为突破口,从警容风纪等小细节抓起,切实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等现象,确保民警牢守纪律红线,不越“雷池”半步。2015年以来,该局先后多次深入各部门就排查情况、整改情况、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印发督察通报12期。坚决贯彻民主测评制度,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民主测评,对排名末四位中层干部实行约谈,对连续两次排名末四位予以降职或免职使用。
四、突出民警“行为美”塑造,充分发挥文化强警作用。一是定期开展轮训工作,提升民警素质。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形式,开展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升民警综合素质。2015年,该局开办专题法律大讲堂24期,举办副科级以上干部、民警、协警5天以上分类培训8期,组织60余名民警外出培训,抽取30名民警开展了维稳应急处突集中训练,提升了民警的应急处突能力。二是新闻宣传造势,扩大文化影响力。2015年,全局开展专题宣传活动30多次,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稿件800余篇,在机关1楼大厅安装大型LED屏,循环播放公安工作动态和最新法律法规知识,全城区LED屏、宣传屏播放公安宣传视频和文字,《手机报》、公安微博、微信平台的应用,全面宣传了公安工作成果、便民利民举措,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