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7 15:35:54 阅读量:
近日,府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系列诈骗案。
11月20日受害人刘某来该局报警称:其学生苏某以为其找工作等为由,骗取其4.8万余元。民警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苏某在预谋诈骗后给受害人刘某打了借款条据,苏某自认为这样就可以将此认定为借款而并非诈骗,意图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民警得知后,立即以案件需要苏某配合调查为由,将其传唤至公安局并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自称有熟人可以帮老师在某国企解决工作问题,于是双方互相留了电话。后犯罪嫌疑人苏某以给老师找工作需要“打点”为由,从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7月18日之间先后15次骗取受害人刘某现金共计4.8万余元。诈骗所得钱款被犯罪嫌疑人苏某用于偿还债务、银行利息以及自己花销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