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四项措施开展执勤执法行为专项治理整顿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2 18:46:19 阅读量:

(通讯员:刘德志)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岚皋交警为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岚皋公安交警系统良好的执勤执法形象,四项措施整治民警执勤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大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执勤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结合“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导,围绕“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使大队民警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二、加强民警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大队组织民警、协警深入学习《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以及车驾管相关业务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使民警进一步增强职业操守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端正执法思想。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一是要求执勤民警警容整洁,执法装备和安全防护装备、执法证件、法律文书挈带齐全,规范使用;二是严格规范检查点设置,不准在同一地点双向查车,未经大队统一部署和批准,严禁夜间随意设点执法、严禁任何民警擅自上路执勤执法。三是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使用规范手势和规范用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语言规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四是民警执法时使用统一的法律文书,由正式民警规范书写,要求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法律依据准确,民警和当事人签名齐全。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大队对民警执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协警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收黑钱”的,一律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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