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交警积极开展《刑法修正案(九)》暨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会
来源:未知
时间:2015-10-28 16: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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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8月29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认真做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10月26日晚,洋县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积极深入县客运公司开展了由客运车辆驾驶人、车管干部、公司法人等110余人参加的《刑法修正案(九)》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会。
会上,法制宣传中队长白志刚首先就《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百八十条等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入罪,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及伪造、变造驾驶证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条文逐字逐句的进行了解读。
其次,白队长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十项措施,给大家讲解了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对违法者的处罚标准,警示大家遵守交规。同时,还向大家讲解了冬季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常识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措施,并提醒大家养成出行前了解路况、天气等信息的好习惯。
最后,中队民警陈维钦将近两年来该县发生的10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视频宣传教育课件向参会人员进行播放,并对每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后果,及其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逐一分析讲解,提醒大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不抢道、占道;不违规会车、超车,按照交通规则、交通信号的指示及交警的指挥通行。
此次培训会座无虚席,参会人员都能熟知《刑法修正案(九)》中所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及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知识,培训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洋县交警大队 陈维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