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突出“四个重点”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21 1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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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德志)为确保我县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采取突出重点路段管控,突出重点群体教育,突出重点违法整治,突出重点车辆管理的有力措施,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路段管控。以农村道路为重点,结合农村道路实际,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拓展隐患路段的排查范围,完善交通标志标识等设施,有针对性予以整改。同时,优化警力配置,增派巡逻警力,提高农村道路见警率,加大执勤密度,强化对客运车辆经过路段的巡逻管控,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重点群体教育。以“五进”宣传为平台,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组织法宣、中队民警深入全县各镇(办)村,以交通安全常识和提高村民安全交通能力为重点,通过送法进村、上交安课、散发传单、张贴宣传画、播放光盘、以案说法等宣传形式,对村民深入开展入脑入心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对农村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培训,通过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教育引导驾驶员不超载、不超速、不非法载人、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辆和带病车、报废车。
三是突出重点违法整治。大队要求中队民警要认真落实“民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民警包段责任制度,通过优化警力配置,提高农村道路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进一步加大对涉牌涉证、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载人、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强超强会、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上限处理、顶格处罚的原则,惩治一个、震慑一群、教育一片,切实起到法律震慑作用。
四是突出重点车辆管理。针对农村摩托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注册登记不及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现实问题,本着“严格管理、主动服务”的原则,大队不但加强公安部“123、124”号令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而且优化车管所服务流程,对手续符合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落户发牌,消除违法状态。对已达到报废期或是安全技术状况存在严重隐患的,教育劝说车主及时报废拆解,必要时强制报废,从而减少安全隐患。教育驾驶员不违法载人、不超速、不超载,驾驶摩托车戴安全头盔。对客运班车实施登记检查制,对进入农村道路行驶的营运客车一律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一律检查车辆乘员,一律进行登记,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切实维护农村群众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