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拘禁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24 1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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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指使现男友“绑了”前男友
(通讯员:聂伟平)《宪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然而在7月30日,6名年轻男子和一名年轻女子以身试法,将一名合阳籍男子强行带至韩城市龙门镇某宾馆非法拘禁长达10余小时,韩城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成功被非法拘禁人员,并相继抓获了7名犯罪嫌疑人。
2015年7月30日,韩城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民警接到张某仓报警,称其朋友张某斌的儿子张某康被人非法拘禁在辖区龙门镇玉镜大街某宾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将情况汇报所领导,该所领导立即安排民警,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明情况,并组织开展解救行动,全力确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为确保刑侦破案的“黄金八小时”,该所民警驱车火速前往始发点宾馆,考虑到受害人的安全,民警先埋伏在宾馆房间周围,让服务员敲门,等到屋内的人打开房门的时候,该所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房间,迅速将屋内的4名嫌疑人普某、徐某、张某、吉某控制,并带回所里讯问。
经过对受害人的询问民警得知,还有三名嫌疑人现已逃走,寻找未落网的三名嫌疑人刻不容缓。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群众,终于得知三名逃走的嫌疑人分别为雷某、杨某、王某。派出所民警对这三名嫌疑人开展规劝工作,民警多次到三名嫌疑人的家中,通过讲法律、解政策、开展强有力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2015年8月6日,三名嫌疑人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投案。至此,7名嫌疑人被全部被缉捕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侠曾与受害人张某康交往,张某康曾以做生意为由从徐某处拿走3000元钱。两人因故分手后,徐某侠又与男子普某交往。2015年7月18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徐某侠得知张某康在韩城新城区一网吧上网,便电话联系普某,让普某帮忙向张某康讨要债务。普某便纠集张某旭、吉某、王某等人驾车到新城区星际网吧门口将受害人张某康强行拉到下峪口某村旁黄河滩进行殴打、威胁,逼迫张某康还钱给徐某侠。随后普某等人又将张某康带到龙门镇某宾馆,不让其离开,时间长达10余小时,直至警方赶到。
目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徐某侠等7人已被韩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