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地铁、公交客车内公共交通安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29 16:45:32 阅读量:

 

江油市公安局 赵万萍
 
近年来,全国各地地铁、公交客车内引发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在城市公交实施的纵火、爆炸、劫持人质等严重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造成多人死伤的严重后果,全国各地地铁、公交安保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安全工作压力逐渐增大。针对全国各大城市地铁、公交车内引发的不安全问题,为增强安全防控工作力度,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畏难情绪,结合公安工作,就地铁、公交客车内引发安全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当前地铁、客车公共交通场所安全现状
当前地铁、公交客车内引发危害公共安全事件问题频频发生,案事件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不法分子极端的思想、行为,其性质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公共场所安全问题,特别是地铁、公交车内安全问题,反映出新时期公共安全问题潜在的不良安全隐患。作为公安机关,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密切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规划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措施手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公共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地铁、公交安保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防止发生恐怖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等严重犯罪活动和拥挤踩踏等重大事故、事件。
一是地铁、客车公交场所客源流量大,人员出入频繁。地铁、客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为人们出行提供了便利。同时,地铁、客车内安全问题也是人们关注、关心的焦点问题。地铁具有其特殊的特点:一是人员流量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中等城市(上海、北京)地铁每天平均客流量达260万人次以上,特别是交通公共场所人员出入频繁,流动性大。二是场所相对固定,人员流量不固定;人员出行,在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时,乘坐地铁、公交车次、公交路线相对固定,但车内人员流动多,流量大,流速快,公共场所不确定安全因素增多。三是人员出入活动频繁,随身行李物品潜在安全隐患增大。地铁、公交车站内场所,属公共场所,人员出入多,乘客身份多样化,职业特点多元化,人员素质层次不一,特别是少数不法分子受社会不良思想侵蚀,导致思想滑坡,理想信念出轨,伺机以个人极端手段报复社会,通过随身携带的违禁物品,以非法手段“潜伏”公共场所,袭击公共场所人群,危害公共安全,引发社会恐慌。
二是地铁、客车公交场所社会监管难,安全形势复杂。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我国正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提倡轻车简从,绿色出行,节能环保,交通信息化为公共交通提供了便利,各停车站口,客车内都装有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GPS定位系统。从某种意义上说,为乘客乘坐客车,提供了一定安全保障。然而,公交车不同地铁,地铁有严格入口关,安全风险降低,而公交车流动性大,路面车辆流动拥挤,乘客出行搭乘公交车多为老人与小孩、上班族与在外“蚁族”人群,乘车出行频繁,公交站台停车时间短促,人员乘车无安检系统,入口关安全风险大,乘客携带行李物品检查监测、监管困难,车内监控系统仅能对车内情况进行安全监控,但对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根本无法检测。哪些乘客携带危险违禁物品,哪些乘客属违法行为高危人群,哪些乘车存在不良思想动机,哪些乘客对车内其他乘客存在潜在安全威胁,甚至有作案动机,这些不确定、不安全因素增多,不安全隐患增大,公共安全潜在威胁增大,安全保障难度增加,安全形势复杂。
三是地铁、客车公交场所人员思想松,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工作人员思想麻痹。地铁、客车公交场所工作人员工作岗位相对固定,每日面对大量人流出入,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流、物流,工作人员司空见惯,长此以往安全防范意识淡化,思想观念固化,因循守旧模式同化,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降低,思想麻痹大意,安全隐患等级升级。二是工作人员观念陈旧。地铁、客车公交场所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熟悉、地理环境熟悉、公共设施熟悉、工作步骤熟悉、管理流程熟悉,日复一日形成了遇节假日客流量高峰期时,工作相对较忙,安全压力相对较大,但按部就班的工作观念却依然从未改变,应对突发性安全工作理念陈旧。三是责任心不强。地铁、客车公交场所工作人员、出行乘车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思想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人员认为乘客过了安检口,行李物品过了安检,人员进入候车区、进入车厢内,就等于安全工作落实了,思想警惕性不高。出行乘车乘客认为,自己能蒙混过安检关口,大可不必惊慌,心存侥幸。无论工作人员,还是出行乘客,“双方”都潜在不良安全隐患,极易导致不良公共安全问题发生。
二、当前地铁、客车公共交通场所不良安全问题的特征
一是突发性。安全问题的发生都有其因果关系,但对于发生不良安全问题事件的本身来说,本质都具有其突然性。在正常运行的地铁站、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因少数不法分子极端个人违法行为,引发突发性极端暴力恐怖事件,这些违法行为人前期隐蔽性强,潜伏周期长,实施过程复杂,选择公共场所实施违法行为突然果断,恐怖袭击公共场所预测难、预防难,个人极端暴力突发性事件征候难以预测,违反行为人现场动态性监控难。公安执法人员对其在公共场所实施处置时,由于聚集人群多,人群疏导难,依法实施处置难,现场突发性问题掌控难。
二是连锁性。地铁、公交车站公共场所突发不良安全事件,事件发生的背后,都有其潜在的隐患苗头,如某一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场所引发突发性安全问题,因突发性安全问题都会对周围空间的人群生命、财产产生次生危害,波及范围广、危害人群多、处置救援难,公共安全事件极易发生连锁反应,伤及无辜,其本质深刻反映出社会负面影响大、危害性强,公共场所安全问题的潜伏性和连锁性强。
三是效仿性。社会发展多元化,各种社会利益矛盾日益交错,社会治理问题错综复杂,各类人群良莠不齐,人与人之间局部利益事端问题庞杂交汇。如某人因某件事、某一段感情、对社会发展某一阶段个人观点不同、出现不和谐音符、产生不稳定因素,有因个人几经努力仕途不顺、家庭生活窘迫、生老病死骨肉分离,妻离子散情绪低落、某一次或多次成功后的失败,心理受撞扭曲,导致自我心理失衡,诸如此类等等社会现象,一旦心理上自我调节不好,对社会不良现象积怨堆积成山,极易成为引发和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的重点人、导火索。这种“变异导火索”,在社会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煽动、挑唆下,违法行为人一旦误入歧途,就会违背社会道德,违背自我尊严,违背法律威严,效仿不法分子的违法行径,以个人恩怨纵然在公共场所泄其私愤,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暴恐案件,对无辜群众造成伤害,社会负面影响大,危害性强,社会安全稳定压力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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