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3-28 14:39:08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小志)为切实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员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和驾驶技术,大队车管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从驾驶员资格审查登记、教育培训、理论与操作考试三方面入手,依法严把驾驶员管理关。
一是严格按照公安部“123、124”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对申请两轮或三轮驾驶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登记,凡不符合驾驶员申请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二是对符合申请标准的驾驶员进行系统规范的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驾驶技术训练,并实行严格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三是为规范考试人员行为,先后建立健全了《驾驶员考试制度》、《考试人员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严密的监督体系,确保驾驶员科目考试公正、公平。四是在严格执行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和各项业务办理规定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行人性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八条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了车驾业务登记、审核、检验“一站式”服务、“微笑服务”和“阳光业务”等活动,本着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五是强化了宣传阵地建设,在车管所办证大厅设置了交通安全宣传点,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管理工作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六是严格实行业务办理倒查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办理和人情业务,进一步夯实了车驾管理责任。